甲醛安全技术说明书 |
说明书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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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 化学品名称 | 第九部分 | 理化特性 |
第二部分 | 成分/组成信息 | 第十部分 | 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
第三部分 | 危险性概述 | 第十一部分 | 毒理学资料 |
第四部分 | 急救措施 | 第十二部分 | 生态学资料 |
第五部分 | 消防措施 | 第十三部分 | 废弃处置 |
第六部分 | 泄漏应急处理 | 第十四部分 | 运输信息 |
第七部分 | 操作处置与储存 | 第十五部分 | 法规信息 |
第八部分 |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 第十六部分 | 其他信息 |
化学品中文名称: | 甲醛 |
化学品俗名: |
福尔马林 | |
化学品英文名称: | formaldehyde |
英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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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说明书编码: | 944 |
CAS No.: |
50-00-0 | |
生产企业名称: | ||||
地址: | ||||
生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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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性类别: | |
侵入途径: | |
健康危害: | 本品对粘膜、上呼吸道、眼睛和皮肤有强烈刺激性。接触其蒸气,引起结膜炎、角膜炎、鼻炎、支气管炎;重者发生喉痉挛、声门水肿和肺炎等。肺水肿较少见。对皮肤有原发性刺激和致敏作用,可致皮炎;浓溶液可引起皮肤凝固性坏死。口服灼伤口腔和消化道,可发生胃肠道穿孔,休克,肾和肝脏损害。 慢性影响:长期接触低浓度甲醛可有轻度眼、鼻、咽喉刺激症状,皮肤干燥、皲裂、甲软化等。 |
环境危害: | 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可造成污染。 |
燃爆危险: | 本品易燃,具强腐蚀性、强刺激性,可致人体灼伤,具致敏性。 |
皮肤接触: |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
眼睛接触: |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
吸入: |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食入: | 用1%碘化钾60mL灌胃。常规洗胃。就医。 |
危险特性: | 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猛烈反应。 |
有害燃烧产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
灭火方法: | 用水喷射逸出液体,使其稀释成不燃性混合物,并用雾状水保护消防人员。灭火剂:雾状水、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
应急处理: |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酸碱工作服。从上风处进入现场。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喷雾状水冷却和稀释蒸汽、保护现场人员、把泄漏物稀释成不燃物。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
操作注意事项: | 密闭操作,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穿橡胶耐酸碱服,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酸类、碱类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
储存注意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冻季应保持库温不低于10℃。包装要求密封,不可与空气接触。应与氧化剂、酸类、碱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
中国MAC(mg/m3): | 3 |
前苏联MAC(mg/m3): | 0.5 |
TLVTN: | OSHA 3ppm |
TLVWN: | ACGIH 0.3ppm,0.37mg/m3 |
监测方法: | 酚试剂比色法;变色酸分光光度法;示波极谱法 |
工程控制: |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
呼吸系统防护: | 可能接触其蒸气时,建议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佩戴隔离式呼吸器。 |
眼睛防护: | 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
身体防护: | 穿橡胶耐酸碱服。 |
手防护: | 戴橡胶手套。 |
其他防护: |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彻底清洗。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实行就业前和定期的体检。进入罐、限制性空间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
外观与性状: | 无色,具有刺激性和窒息性的气体,商品为其水溶液。 | ||
pH: | |||
熔点(℃): | -92 |
相对密度(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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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 |
沸点(℃): | -19.4 |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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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
分子式: | CH2O |
分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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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 |
主要成分: | 纯品 | ||
饱和蒸气压(kPa): | 13.33(-57.3℃) |
燃烧热(kJ/m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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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5.0 |
临界温度(℃): | 137.2 |
临界压力(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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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1 |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 无资料 | ||
闪点(℃): | 50(37%) |
爆炸上限%(V/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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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0 |
引燃温度(℃): | 430 |
爆炸下限%(V/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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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溶解性: | 易溶于水,溶于乙醇等多数有机溶剂。 | ||
主要用途: | 是一种重要的有机原料,也是炸药、染料、医药、农药的原料,也作杀菌剂、消毒剂等。 | ||
其它理化性质: |
稳定性: | |
禁配物: | 强氧化剂、强酸、强碱。 |
避免接触的条件: | |
聚合危害: | |
分解产物: |
急性毒性: | LD50:800 mg/kg(大鼠经口);270 mg/kg(兔经皮) LC50:590 mg/m3(大鼠吸入) |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 |
刺激性: | 人经眼:1ppm/6分钟(非标准接触),轻度刺激。人经皮:150μg/3天(间歇),轻度刺激。 |
致敏性: | |
致突变性: | |
致畸性: | |
致癌性: |
生态毒理毒性: | |
生物降解性: | |
非生物降解性: | |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 |
其它有害作用: | 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应特别注意对水体的污染。 |
废弃物性质: | |
废弃处置方法: | 用焚烧法处置。 |
废弃注意事项: |
危险货物编号: | 83012 |
UN编号: | 1198 |
包装标志: | |
包装类别: | O53 |
包装方法: | 小开口钢桶;玻璃瓶或塑料桶(罐)外全开口钢桶;磨砂口玻璃瓶或螺纹口玻璃瓶外普通木箱;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外满底板花格箱、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 |
运输注意事项: | 本品铁路运输时限使用铝制企业自备罐车装运,装运前需报有关部门批准。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起运时包装要完整,装载应稳妥。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严禁与氧化剂、酸类、碱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
法规信息 |
下列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储存、运输、装卸、分类和标志等方面均作了相应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GB 13690-2009);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
参考文献: | |
填表部门: | |
数据审核单位: | msds查询网整理 |
修改说明: | |
其他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