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安全技术说明书 |
说明书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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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 化学品名称 | 第九部分 | 理化特性 |
第二部分 | 成分/组成信息 | 第十部分 | 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
第三部分 | 危险性概述 | 第十一部分 | 毒理学资料 |
第四部分 | 急救措施 | 第十二部分 | 生态学资料 |
第五部分 | 消防措施 | 第十三部分 | 废弃处置 |
第六部分 | 泄漏应急处理 | 第十四部分 | 运输信息 |
第七部分 | 操作处置与储存 | 第十五部分 | 法规信息 |
第八部分 |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 第十六部分 | 其他信息 |
化学品中文名称: | 柴油 |
化学品俗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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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英文名称: | Diesel oil |
英文名称: |
Diesel fuel | |
技术说明书编码: | 1995 |
CAS N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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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名称: | ||||
地址: | ||||
生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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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性类别: | |
侵入途径: | |
健康危害: | 皮肤接触可为主要吸收途径,可致急性肾脏损害。柴油可引起接触性皮炎、油性痤疮。吸入其雾滴或液体呛入可引起吸入性肺炎。能经胎盘进入胎儿血中。柴油废气可引起眼、鼻刺激症状,头晕及头痛。 |
环境危害: | 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和大气可造成污染。 |
燃爆危险: | 本品易燃,具刺激性。 |
皮肤接触: |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就医。 |
眼睛接触: |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
吸入: |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食入: | 尽快彻底洗胃。就医。 |
危险特性: | 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
有害燃烧产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
灭火方法: | 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
应急处理: |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一般作业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
操作注意事项: | 密闭操作,注意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卤素接触。充装要控制流速,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
储存注意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应与氧化剂、卤素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
中国MAC(mg/m3): | 未制定标准 |
前苏联MAC(mg/m3): | 未制定标准 |
TLVTN: | 未制订标准 |
TLVWN: | 未制订标准 |
监测方法: | |
工程控制: | 密闭操作,注意通风。 |
呼吸系统防护: |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建议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 |
眼睛防护: |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
身体防护: | 穿一般作业防护服。 |
手防护: | 戴橡胶耐油手套。 |
其他防护: |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避免长期反复接触。 |
外观与性状: | 稍有粘性的棕色液体。 | ||
pH: | |||
熔点(℃): | -18 |
相对密度(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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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0.9 |
沸点(℃): | 282-338 |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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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资料 |
分子式: |
分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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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分: | |||
饱和蒸气压(kPa): | 无资料 |
燃烧热(kJ/m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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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资料 |
临界温度(℃): | 无资料 |
临界压力(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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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资料 |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 无资料 | ||
闪点(℃): | 38 |
爆炸上限%(V/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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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资料 |
引燃温度(℃): | 257 |
爆炸下限%(V/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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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资料 |
溶解性: | |||
主要用途: | 用作柴油机的燃料。 | ||
其它理化性质: |
稳定性: | |
禁配物: | 强氧化剂、卤素。 |
避免接触的条件: | |
聚合危害: | |
分解产物: |
急性毒性: | LD50:无资料 LC50:无资料 |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 |
刺激性: | |
致敏性: | |
致突变性: | |
致畸性: | |
致癌性: |
生态毒理毒性: | |
生物降解性: | |
非生物降解性: | |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 |
其它有害作用: | 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建议不要让其进入环境。对水体和大气可造成污染,破坏水生生物呼吸系统。对海藻应给予特别注意。 |
废弃物性质: | |
废弃处置方法: |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建议用焚烧法处置。 |
废弃注意事项: |
危险货物编号: | 无资料 |
UN编号: | 无资料 |
包装标志: | |
包装类别: | Z01 |
包装方法: | 无资料。 |
运输注意事项: | 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夏季最好早晚运输。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严禁与氧化剂、卤素、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运输车船必须彻底清洗、消毒,否则不得装运其它物品。船运时,配装位置应远离卧室、厨房,并与机舱、电源、火源等部位隔离。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 |
法规信息 |
下列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储存、运输、装卸、分类和标志等方面均作了相应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GB 13690-2009);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
参考文献: | |
填表部门: | |
数据审核单位: | msds查询网整理 |
修改说明: | |
其他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