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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称 精确名称 英文名称
CAS.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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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烯酸安全技术说明书
说明书目录
第一部分 化学品名称 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
第二部分 成分/组成信息 第十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第三部分 危险性概述 第十一部分 毒理学资料
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 第十二部分 生态学资料
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 第十三部分 废弃处置
第六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 第十四部分 运输信息
第七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 第十五部分 法规信息
第八部分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第十六部分 其他信息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丙烯酸  
化学品俗名:
化学品英文名称: acrylic acid  
英文名称:
propenoic acid
技术说明书编码: 917
CAS No.:
79-10-7 
生产企业名称:  
地址:  
生效日期: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丙烯酸 ≥99.0% 79-10-7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
侵入途径:
健康危害: 本品对皮肤、眼睛和呼吸道有强烈刺激作用。 
环境危害:
燃爆危险: 本品易燃,具腐蚀性、强刺激性,可致人体灼伤。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若遇高热,可发生聚合反应,放出大量热量而引起容器破裂和爆炸事故。遇热、光、水分、过氧化物及铁质易自聚而引起爆炸。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须戴好防毒面具,在安全距离以外,在上风向灭火。用水喷射逸出液体,使其稀释成不燃性混合物,并用雾状水保护消防人员。灭火剂:雾状水、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酸碱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加强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穿橡胶耐酸碱服,戴橡胶耐酸碱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碱类接触。尤其要注意避免与水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通常商品加有阻聚剂。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5℃(装于受压容器中例外)。库内湿度最好不大于85%。包装要求密封,不可与空气接触。应与氧化剂、碱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不宜大量储存或久存。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MAC(mg/m3): 6[皮]
前苏联MAC(mg/m3): 5
TLVTN: ACGIH 2ppm,5.9mg/m3
TLVWN: 未制定标准
监测方法: 气相色谱法
工程控制: 生产过程密闭,加强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 可能接触其蒸气时,必须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直接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佩戴自给式呼吸器。
眼睛防护: 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身体防护: 穿橡胶耐酸碱服。
手防护: 戴橡胶耐酸碱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场所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饭前要洗手。工作完毕,淋浴更衣。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 无色液体,有刺激性气味。
pH:
熔点(℃): 14
相对密度(水=1):
1.05
沸点(℃): 141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2.45
分子式: C3H4O2
分子量:
72.06
主要成分: 含量≥99.0%。
饱和蒸气压(kPa): 1.33(39.9℃)
燃烧热(kJ/mol):
1366.9
临界温度(℃): 无资料
临界压力(MPa):
无资料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0.36(计算值)
闪点(℃): 50
爆炸上限%(V/V):
8.0
引燃温度(℃): 438
爆炸下限%(V/V):
2.4
溶解性: 与水混溶,可混溶于乙醇、乙醚。
主要用途: 用于树脂制造。
其它理化性质: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稳定性:
禁配物: 强氧化剂、强碱。
避免接触的条件: 光照、受热。
聚合危害:
分解产物: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LD50:2520 mg/kg(大鼠经口);950 mg/kg(兔经皮)

LC50:5300mg/m3,2小时(小鼠吸入)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刺激性: 家兔经眼: 250μg ,/24 小时,重度刺激。家兔经皮开放性刺激试验: 500mg,重度刺激。
致敏性:
致突变性:
致畸性:
致癌性: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理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其它有害作用: 无资料。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
废弃处置方法: 用焚烧法处置。
废弃注意事项: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 81617 
UN编号: 2218
包装标志:
包装类别: O52
包装方法: 塑料桶(胆)外钢塑复合桶;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外满底板花格箱、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
运输注意事项: 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起运时包装要完整,装载应稳妥。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严禁与氧化剂、碱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 下列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储存、运输、装卸、分类和标志等方面均作了相应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GB 13690-2009);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参考文献:
填表部门:
数据审核单位: msds查询网整理
修改说明:
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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